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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委员会工作条例

作者:   时间:2019-04-15   点击数:

1.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拟聘请国内、外学术造诣深的专家学者,同时也将吸收学术上创新具有开拓精神的年青学者参加。

2.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学校遴选,报教育部主管部门审批。学术委员会主任由学术委员会推举,副主任由主任提名,报主管部门聘任。

3.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任期5年,可连任一届。

4.学术委员会任期一般为5年,每次换届更换的人数不得少于四分之一。

5.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定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课题申请指南,评审基金课题,并决定资助金额、组织论文答辩和成果评价,审议实验室其它重大事项。

6.学术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学术委员会成员必须到会三分之二以上所作决议方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