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表彰和奖励在教学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根据《长江大学教学奖励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15]6号),学校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教学奖励评选,包括教学质量优秀奖、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和长江大学2017年教学工作突出贡献奖。现通知如下,请大家积极申报,注意截止时间。
1、符合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条件的教师向学院提出申请;填报《长江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通知中的附件2),并向学院提交必要的支撑材料复印件(上报材料时审验原件)。11月13日前报学院教学办,过期不候。
2、11月14日学院按照评奖的范围、条件和比例,根据《长江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量化评分细则》(学校教学奖励实施办法附件)对本单位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进行量化排序。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推荐名单在学院通知公告栏和学院网站主页公示一周)。11月21日学院将相关材料及汇总表(通知附件3)报送至教务处。地物学院5个名额。
3、经学校审查,学校教学委员会评审,确定教学质量优秀奖获奖人选,报校长办公会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表彰。
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