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的有关意见和我院关于研究生工作条例文件的相关规定,2015届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论文答辩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何幼斌
副组长:龚文平 尹艳树
成员:潘仁芳 胡明毅 胡望水 王振奇
肖传桃 林小云 何贞铭 李少华
秘书:陈 俊
2.业务保障
陈 俊 徐艳霞 张存善
3.教学后勤保障
王雪梅 闵 桢 肖 彬 赵 芸
二、论文答辩时间、地点、要求
时间:2015年5月16~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石油科技大楼地球科学学院各会议室、办公室
要求:每个学生答辩总时间控制在35分钟之内,汇报时间控制在15分钟之内,问答
时间控制在20分钟之内。
三、论文答辩分组和答辩委员会组成
根据此次申请论文答辩的人数和论文研究所涉及的方向,共分6个组进行。各组答辩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如下:
第一组
主席:朱宏权 教授级高工、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总地质师
何幼斌 地球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委员:李维锋 地球科学学院教授
张尚锋 地球科学学院教授
胡忠贵 地球科学学院副教授
秘书:李 华 地球科学学院讲师
地点:石油科技大楼C202
第二组
主席:张柏桥 教授级高工、中石化江汉油田副总工程师兼天然气处处长
胡明毅 地球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委员:张春生 地球科学学院教授
刘忠保 地球科学学院教授
尹太举 地球科学学院教授
秘书:高 达 地球科学学院讲师
地点:石油科技大楼C201
第三组
主席:梁西文 教授级高工、中石化江汉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首席专家
潘仁芳 地球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委员:罗顺社 地球科学学院教授
李建明 地球科学学院教授
李少华 地球科学学院教授
秘书:丰 勇 地球科学学院讲师
地点:石油科技大楼C117
第四组
主席:刘云生 教授级高工、中石化江汉油田副总工程师兼勘探处处长
胡望水 地球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委员:肖传桃 地球科学学院教授
龚福华 地球科学学院副教授
李 强 地球科学学院副教授
秘书:罗水亮 地球科学学院高工
地点:石油科技大楼C306
第五组
主席:张士万 教授级高工、中石化江汉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院长
王振奇 地球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委员:林小云 地球科学学院教授
江 山 地球科学学院副教授
陈 轩 地球科学学院副教授
秘书:张利萍 地球科学学院讲师
地点:石油科技大楼C307
第六组
主席:张佳华 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科学院遥感与数字地球研究所
刘学锋 地球科学学院教授
委员:汤 军 地球科学学院教授
何贞铭 地球科学学院副教授
李功权 地球科学学院副教授
蔡永香 地球科学学院副教授
秘书:刘少华 地球科学学院副教授
时间:2015年5月 17 日上午8:30~12:00
地点:石油科技大楼C305
四、推优和二次答辩
本着实事求是、严把质量、择优鞭劣的指导精神,原则上根据各组答辩后的排序来决定推优名单和二次答辩名单,其名单由各组严格审查后提交至答辩领导小组决定。二次答辩时间安排在一个星期后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没有通过二次答辩的将不予毕业。
答辩排序的计分规则:按百分制进行;选题+论文质量(评委查看论文,参考导师评语和评审意见)50%;汇报情况20%;问答情况30%。
五、其他
未尽事宜由答辩领导小组根据情况讨论决定。
长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