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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2015年度数理、地学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初评会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11   点击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受教育部科技司委托,教育部科技发展承担2015年度数理、地学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具体评估工作。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定于2015年12月14日-16日在北京市召开2015年度数理、地学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初评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事宜

      1.会议时间:2015年12月14日-16日(14日报到,15-16日开会)。

      2.会议报到地点:地大国际会议中心(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内,联系电话:010-82323888)。具体答辩会场见评估期间会议中心水牌。

      3.每个实验室可有不超过4人进入会场答辩。

      4.答辩过程在不影响会场秩序和空间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旁听。

      5.答辩人员食宿交通自理。

      二、准备事项

      1.初评将分组组织专家听取各实验室主任工作汇报(汇报30分钟,专家质询答辩10分钟)。请你单位参加本次会议答辩的实验室将答辩的PPT讲稿于2015年12月13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发送到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2.答辩时间安排见附件1,参加本次答辩的实验室当天须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会场。请你单位相关实验室将答辩回执(附件2)发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到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3.2015年11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数理、地学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15]126号)要求实验室五年工作总结评估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如果实验室的工作内容有涉密内容,请按照通知要求在提交的工作总结等评估材料中将涉密内容进行脱密处理,答辩的PPT和答辩内容也不得涉密。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803室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基金处

      邮编:100080

      电子邮箱:jijin@cutech.edu.cn

      联系人: 李凡(18210526679)、刘昕民(13581947048)

      联系电话: 010-62514684

      传真: 010-82502753

      附件1.答辩时间表

            2.答辩回执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二○一五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