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实验人员的人身安全、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实验室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实验室主任要根据实验室情况制定操作规程及防盗、防火管理制度,实验室一切人员要认真执行。
2.未经允许,室内物品不得携出室外,不准私自将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物品带入室内。
3.实验室内电气设备及线路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程和设备的要求实施,不许乱接拉电线,墙上电源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
4.实验室必须配备符合本室条件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5.节假日前要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6.每个实验室都要派选一名安全员,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安全员要派责任心强、熟悉情况的同志担任。安全员的职职责是:
(1)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火规定的执行情况,发现违章者要批评教育,或报告实验室主任。
(2)协助实验室主任和教师对初进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安全员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并写好安全记录。
(4)及时了解实验、科研项目进行的情况,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及时采取措施。
7.实验室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应做到“五关”:关水、关电、关气、关窗、关门。
8.实验室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和上报,有关当事人需交书面报告,凡违反安全条例造成的责任事故,按学校规章追究个人责任。
9.每月末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